輔導小組成員的篩選

輔導小組的成員應經過篩選,但篩選的準則又不宜定得太高,否則連本來可以幫助的人,也被拒之門外。然而,過分寬鬆或者來者不拒,也會使小組的推進困難重重。

我帶領的一個輔導小組最初成立時沒有篩選。小組以人際互動取向為主,我很快就發覺有一位組員因精神病較重而不適合參加這個小組,但除了另一位組員外,其他成員包括機構社工和職員都希望他留下,而我又不能不顧及多數人的意願和感受,還有既然小組在開始時接受了他,中途請他離開對他也不公平。對我來說,這是不易的抉擇,結果他還是留下來。經過以八次為一階段的兩個階段後,他可說有少許進步,但得益不大。然而,在第三階段開始前,當初反對他參加的組員因某些原因離開小組,他知道後也決定離開,這種心理反應是我料想不到的。

回顧這次經驗,我認為輔導小組成員的篩選是必須的,否則對小組發展會構成妨礙。對於那位組員的去留問題,到底如何抉擇更為適當呢?到現在,我其實仍未能給出一個明確的答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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