驚恐症

試想:我們因為要趕路,沒遵守交通規則橫過馬路,卻在中途跌倒,剛好有一輛大貨車向我們迎面駛來,我們定會心跳加快、呼吸急促、肌肉緊繃、全身顫抖、頭暈眼花……

在驚恐症的自發性驚恐發作中,其生理反應跟上述的反應是一樣的,不同之處是上述情況有真正的危險,而驚恐發作並沒有真正的危險。

驚恐發作一般在幾分鐘之內達到頂點,然後慢慢緩和下來,但也有在兩小時內時不時發作。症狀可以包括:心跳加速、呼吸短促、頭暈眼花、顫慄發抖、呼吸困難、不停出汗、噁心反胃、手腳麻痺、發冷發熱、胸部疼痛、不真實感、害怕失控、擔心死去。

根據《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》,在驚恐中至少出現以上四項症狀,才算驚恐發作,如果只出現兩項或三項,則稱為「症狀有限的驚恐」。至於被診斷為驚恐症,則要經歷過兩次或以上的驚恐發作,而至少有一次在一個月甚至更長的時間內一直擔心再次發作。

既然沒有真正的危險,甚至連思考著危險也沒有,為何會出現自發性的驚恐發作呢?我翻閱這方面的大部頭書籍,作者雖然有簡略的論述,但最後仍說要徹底了解其原因,還有待進一步的科學研究。當我們發覺未能明確解釋自己為何有這麼強烈的反應時,就難免會更加驚恐吧。

(2020年2月27日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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