精神疾病命名也要顧及人的感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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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我想弄清楚幾個有關精神或情緒疾病的名詞的用法,但發覺只能大致弄清楚,原因可能在華語精神醫學界還未有嚴格統一的定義。 我讀高中時期,差不多每晚失眠,情緒很受困擾,有一次我去看醫生,醫生溫和地對我說:「你有多少神經衰弱,吃點鎮靜劑吧。」那時還未有「情緒病」這個名稱,若以今天的用語來說,醫生可能會說我有多少情緒病。 「神經衰弱」是當時流行的慣用語,它本屬精神官能症(大陸又稱「神經症」)的一個細項,其他細項還有憂鬱症、焦慮症、恐慌症、強迫症、慮病症等等,但後來它似乎成為整個精神官能症的俗稱。原因可能是「神經衰弱」一詞較易為人接受,而精神官能症容易使人想到精神分裂症。 「情緒病」是近年來時常使用的名稱,通常包括抑鬱症、經常焦慮症、社交焦慮症、驚恐症、強迫症等等,相當於精神官能症所指的範圍,是一個更易被人接受的溫和字眼。 「思覺失調」是一個在香港開始使用的名詞,本來指一組症狀或精神狀況,包括幻覺、妄想、思維和語言混亂。一些較重的精神病例如精神分裂症、躁狂抑鬱症都會出現思覺失調。 比起「精神分裂症」一詞來說,「思覺失調」較易為人接受,可能正因如此,有些精神病者患病多年,已足可診斷為精神分裂症,但仍只說有思覺失調。現在「思覺失調」一詞的用法,似乎已由單指一組症狀或精神狀況,逐漸變成精神分裂症的替代名稱了。 長期以來,「精神分裂症」一名負載了很多負面色彩,台灣於2014年5月21日正式把它改名為「思覺失調症」。跟香港不同的是,多加一個「症」字,明確表示這是一個病症的名稱。日本早於2002年,已把精神分裂症改為「統合失調症」,南韓則於2012年改為「調弦症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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